新化公會堂的時空紋理與演變

2008年6月10日新化公會堂被登錄為歷史建築,但其歷史卻出現了模糊不清與斷裂的現象。透過調查研究,原來新化公會堂共有兩代,第1代為「新化街公會堂」,位於第1代街役場(俗稱杉仔厝)2樓。1937年新化郡役所打造全新的「新化郡公會堂」,不僅是第2代,亦為今日依然留存之新化公會堂。

一、前言

2008年6月10日新化公會堂,由臺南市文化局登錄為歷史建築。但其歷史卻出現了模糊不清與記載斷裂的現象。時代變遷導致時空紋理的斷裂,往往形成空間的失落與傅科(Michel Foucault)所謂的「異質時空」。異質時間(Heterochrony)可以是時間切片的累積,也可以是時間長期的堆疊累積。異質空間(Heterotopias)則是相同文化裡,以不同的文化,形式建構的場域,賦含權力色彩。[1]

如同穿越時空隧道,為找尋新化公會堂的時空紋理與意涵,必須建構基礎史實,尋找歷史斷裂的原因,分析其空間由來與演變。為此,我們從史料、口述、老照片、棟札、碑文入手,透過考證分析,試圖為新化公會堂勾勒其時間與空間變化之脈絡。

過去的研究,未有以新化公會堂為論題者。但相關研究則有新化如杜正宇、吳建昇(2005)、林美惠(2010)等;公會堂調查與公共空間如成大建築文教基金會(1999)、王育才(1999年)、柯勝釗(2002)、陳凱雯(2007)、張淑君等(2009)、黃俊銘等(2011)等;新化之文化資產如陳信安、王耀德(2008)、曹婷婷(2011)等,均為本文之撰寫,開拓了研究視野。

 

二、新化公會堂的歷史背景

新化舊稱「大目降」或「大穆降」,[2]為平埔族語Tavacan 或Tavakangh的譯音,意指「山林之地」;昔日為西拉雅平埔族大目降社的生活空間。[3]荷治時期,東印度公司強迫大目降社遷往新港社旁,[4]並招徠漢人於本地發展農業。[5]在隔離政策下,大目降一帶遂成為漢人墾區。鄭氏以降,據明永曆18年(1664)之〈臺灣軍備圖〉,本地已成為以漢人為主的「大目降民社」[6],屬感化里管轄,曾有「大目降莊,竹圍甚大,多祖籍金陵、京口之人,云系鄭氏所掠,今成土著」之傳說。[7]此外,鄭氏也在大目降置英兵鎮,做為監視平埔族大目降社之用,今協興里一帶又稱「營盤後」,相傳乃由此得名。[8]

入清以後,感化里遭裁撤,改隸新設之廣儲東里,並強化政教控制。置大目降汛,有把總一員、兵150名,[9]官府亦在大目降莊開辦社學與社倉,皆為康熙後期臺灣知縣張宏所建。乾嘉年間為大目降人口及區域發展迅速變化的時期,大目降街的出現不但象徵著人群聚集,也成為日後新化興起的關鍵。[10]

日人來臺後,行政區域經常變動。1920年以前,新化曾有大穆降庄、大目降辨務署、大目降支廳、大目降里、大目降區等多種不同的名稱(參見表1)。

 

表-1新化地區在日治時期之行政區域分合表

時 間行 政 區 劃全臺行政區域劃分法備   註
1895.06臺南縣直轄三縣一廳,下各轄支廳實際未為日政府所統治
1895.08臺南民政支部安平出張所一縣二民政支部一廳。一縣下轄支廳、民政支部下轄出張所實際未為日政府所統治
1895.11安平出張所大穆降庄同原大穆降庄管轄範圍
1896.03臺南縣安平支廳大穆降庄恢復三縣一廳同原大穆降庄管轄範圍,屬大穆降庄第一區及第二區
1897.05大目降辨務署六縣三廳,下轄辨務署
1898.06大目降辨務署三縣三廳
1900. 1大目降辨務署大目降里三縣三廳首次清代以來之改稱
1901.11臺南廳大目降支廳大目降區二十廳,下設支廳設區長、區役場
1904.04二十廳,下設支廳新化地區各聚落分別被整合在新化、那拔林、礁坑子等庄
1909.10十二廳,下設支廳正式設置區長及區書記若干名,由地方人士擔任
1920.07臺南州新化郡新化街五州二廳新化地區各聚落被劃在新化、那拔林、礁坑子等大字之下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而成

 

1920年7月,臺灣總督府重新調整臺灣的行政區劃,[11]臺南州下設新化郡,管轄新化街、善化庄、新市庄、安定庄、山上庄、左鎮庄、南化庄、玉井庄、楠西庄等9街庄,置郡役所於新化街(臺南市新化警分局舊址)。[12]新化街下則有新化(太子廟、王公廟、觀音廟、大使公角)、那拔林、礁坑子、大坑尾、知母義、竹子腳、洋子、唪口、北勢、崙子頂、頂山腳等聚落。[13]改制後的新化街,不但是新化郡行政中心設置的所在地,也是周圍9大街庄的核心。

新化郡役場

圖1:新化郡役場。

圖像來源:《新化郡要覽》,1929

 

最初街庄長為名譽職,新化街的前4任街長都是梁道,任期長達16年。1935年4月,街庄長和助役由名譽職改為有給職,新化街長陸續由日人鴨川貞藏、松本儀平等出任。[14]當時的地方行政,雖仍受臺灣總督府的集權統治,但卻擁有更多的自主權和自治權,對地方發展也有所幫助,逐漸形成具有在地特色的地方機制。在此情況下,配合地方自治政策,興建一可供民眾集會的場所,遂成為有必要進行之事。

清領時期,臺灣的公共建設並不發達,民眾遇有婚喪喜慶、宴客集會等事宜,多以廟宇、廟埕或是私人宅邸為場所,缺乏公眾集會之專屬建築。日治時期,隨著統治者的更迭,各種新式社交活動逐步引進臺灣,但缺乏合適場地進行會議或表演場所,於是,建造一個公共集會宴客的建築物便成為當代之需。在此情形下,臺灣各地的公會堂陸續興建啟用,其中亦有日人以公會堂取代傳統公共集會場所之意圖。[15]公會堂的主要機能,為提供公眾集會,除必備的聚會空間外,部份公會堂內尚有公共圖書館、食堂(餐廳)、表演廳、娛樂室、體育設施等,成為市、街、庄內居民的休閒健身、吸收新知及聯絡感情的重要場所。

臺灣最早興建的公會堂為1902年的基隆公會堂,[16]其次是1911年興建的「臺南公館」(臺南公會堂),主要供民眾及團體使用。[17]1918年至1935年之間,各市、街、庄亦陸續興建。發起單位或主事者常有濃厚的官方色彩,落成後也多半交由地方政府管理,以利用公會堂進行宣傳政績或教化百姓之活動。建築風格則隨著時代而有所改變。日明治、大正年間,建築主體多採磚木構造,僅少部分為木構造。日昭和時期則以鋼筋混凝土或鋼骨鋼筋的混凝土構造,立面造形也呈現現代建築的簡潔風格。[18]外觀設計方面,可略分為3級。第1級為中央或州級行政層級之公會堂,形式較為繁複,如臺北公會堂、臺中公會堂等。第2級為市(郡)、街、庄之公會堂,建築多半類似:入口門廊量體較兩旁長矩形量體、正面呈凹狀,在凹口處後面銜接會堂量體,山牆露出於中央最高處,類似簡化後的哥德式建築,如北港、彰化公會堂。第3級為鄰里社區所屬,規模較簡單,出入口不同於前者從縱面向(山牆面)進入,而是從建築物橫向面中央進入。[19]以現存之新化公會堂而言,其形式同於郡級。

 

表2 全臺各地公會堂

名稱建成日期發起者經營者備註
基隆公會堂1902基隆公益社基隆公益社
臺南公館→

臺南公會堂

1911.01.31臺南官民社團法人→

財團法人→

臺南市

桃園公會→

桃園公會堂

1911桃園郡官民桃園街有志者組織
恆春公會→

恆春公會堂

1912.04.15恆春庄
九塊保甲會館1914九塊聯合保甲
打狗公會堂→

高雄市公會堂

1915.01財團法人打狗公會→高雄市
基隆公會堂1915.11財團法人基隆公益社→基隆市
里港保甲會館1916.3.25保甲
西螺街公會堂1918.11.01附近街庄官民西螺街
臺中公會堂1918.11.16財團法人
岡山公館→

岡山公會堂

1921.04.30岡山庄
水底寮公會堂1921.05.06枋寮青年會
嘉義公會堂1920.08.20嘉義廳長財團法人→嘉義市
鹽水公會堂1921.07.14鹽水公共團鹽水街
枋寮公會堂1921.10.18枋寮青年會
新竹(市)公會堂1921.12.04官民有志者新竹官民社交俱樂部→新竹市大正15年4月1日營運
花蓮港(街)公會堂1922.03各社交及娛樂機關花蓮港街
臺東公會堂1922罹災整理委員會臺東街
東勢公會堂1922.06.08東勢郡內地人東勢庄
虎尾公會堂1923.08.30紀念皇太子渡臺虎尾俱樂部
菁寮公會堂1923.10.15住民有志者菁寮信用組合
蘇澳公會堂1923.11.30蘇澳庄民有志者蘇澳庄紀念皇太子渡臺
羅東公會堂1923.12.12羅東街紀念皇太子渡臺
大溪公會→

大溪公會堂

1923大溪公會財團法人
礁溪公會堂1923礁溪庄
集集庄集會場1923庄內有力者聯合保正
東石公會堂1924.03內臺人之补子俱樂部財團法人补子俱樂部
新店庄公會堂1924.04.13黃皆得
阿蓮庄公館1924.08.20阿蓮庄
鹽水公會堂1924鹽水街
潮州郡保甲聯合會館1925.02.05潮州郡保甲聯合會
西螺公會堂1925.04.01西螺街
屏東圖書館附屬公會堂1925.06.01屏東街
鶯歌庄公會堂1925.06.17鶯歌庄紀念始政30年
竹崎公會堂1926.02.01竹崎庄派出所改建
三峽公會堂1926.03.19派出所改建
三芝公會堂1927.08.10三芝庄
佳冬公會堂1927.09.20佳冬庄
斗六紀念公館1927.10.15
旗山街公館1928.08.05旗山街
高樹公會堂1928.08.
北港(庄)公會堂1928.12.27北港庄
淡水公會堂1928.淡水街
鹽埔公會堂1929.09.17鹽埔庄
崙背公會堂1929.03.崙背庄
白河公會堂1930.04.29白河庄
二崙庄公會堂1930.05.01二崙庄
佳里街公會堂1931.06.01佳里街
麻豆公會堂1931.08.24麻豆街
屏東公館1932.04.01屏東市
鹿港公會堂1932.中部地區民眾
沙鹿街公會堂1933.05.08
板橋公會堂1933.05
新營郡公會堂→新營街公會堂1935.02.01新營郡
土庫公會堂1935.02.12土庫庄
臺北公會堂1936.12.15臺北市協議會臺北市
新化公會堂1937.02.16新化郡
彰化公會堂不詳
二水公會堂不詳
鳳山公會堂不詳
竹東公會堂不詳
新港庄公會堂不詳
宜蘭公會堂不詳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成大建築文教基金會,《臺南市市定古蹟「原臺南公會堂(含吳園)」調查研究與修復計畫》,頁2-18、2-19。黃俊銘計畫主持,《新竹公會堂修復、再利用及管理維護計畫》,頁2-14。

 

三、從「新化街公會堂」到「新化郡公會堂」

根據1937、1939、1940、1942年出版的《臺南州社會事業要覽》及1944年出版的《臺南州厚生事業要覽》之記載,新化公會堂完工於1937年2月16日,由新化郡管理。若比對臺南州下各公會堂之興建時間,新化為臺南州各處公會堂中最晚興建者。[20]但根據日治時期的《臺灣日日新報》,新化公會堂於1927年就有記載(參見表2)。相關報導中,最早一次的使用記錄為新化郡役所於1927年11月6日召集轄下各街庄長,於公會堂召開街庄事務磋商會。由此,則新化公會堂或有兩座,現存建築為1937年完工。

 

表3 新化公會堂的集會紀錄

時間內容摘要資料來源
1927年11月6日新化郡當局。訂來七明九時。在新化公會堂。集轄下各街庄長。開街庄事務磋商會。臺灣日日新報1927.11.6夕刊4版
1930年5月13日臺南州新化郡。農事改良組合。于來十八日午前十時。假新化公會堂。主開蕃薯增收競作品會。臺灣日日新報1930.5.13夕刊4版
1933年6月11日新化軌道株式會社定期總會。去七日上午十時起。開于新化公會堂。臺灣日日新報1933.6.11夕刊4版
1938年2月15日臺南州新化街役場﹑青年團﹑公學校共同舉辦的演劇會在新化公會堂開演。臺灣日日新報1938.2.15.5版
1938年3月17日臺南州新化郡新化共勵皇民學校修了式十二日午後二時半在新化公會堂舉行。臺灣日日新報1938.3.17.5版
1938年6月14日新化女靑總會新化女子靑年團十一日午後八時於新化公會堂舉行新團員歡迎會臺灣日日新報1938.6.14.9版
1938年6月22日新化郡敎育總會臺南州新化郡敎育總會十九日午前十時半於新化公會堂舉行定期總會。臺灣日日新報1938.6.22.5版
1938年11月2日臺南州自治協會事務研究會在新化公會堂舉行。臺灣日日新報1938.11.2.5版
1939年3月22日兒童私立新化幼稚園修了式於十八日午後三時在新化公會堂舉行。臺灣日日新報1939.3.22.5版
1942年1月20日鹽乾急及鮮魚介小賣人組合創立總會十七日午後一時於公會堂舉行。臺灣日日新報1942.1.20.4版
1942年4月5日新化郡保甲協會勤續者表彰於四月二日午後一時半在公會堂舉行。臺灣日日新報1942.4.5.4版

資料來源:本研究調查整理而成

 

根據新化文史工作室康文榮先生提供之照片,新化公會堂應有兩代。第1代公會堂位於第1代街役場2樓,待街役場搬遷後,另覓土地建造第2代公會堂(此即今日留存之公會堂)。圖2為1924年新化郡守交接典禮,圖中可見第1代公會堂之名稱為「大目降公會堂」(圖3),入口正面右側之名稱可補為「臺南州新化郡新化街役場」(圖4)。可見第1代公會堂確實位於第1代街役場內。只是,現存《臺灣日日新報》中,新化公會堂的紀錄,僅見於1927至1933年及1938年以後,1934至1937年間未見報導,而第2代街役場為1934年啟用,可見第1代公會堂應是與第1代街役場並存,在街役場搬遷後,因第2代公會堂尚未興建,故無集會紀錄,直到1937年落成後,才出現相關報導。此外,第1代公會堂雖在建築上標示為「大目降公會堂」,但當時的報導則是以「新化公會堂」稱之。

門廊上方名稱,應可補為大目降公會堂。

圖2:門廊上方名稱,應可補為大目降公會堂。

圖像來源:《新化郡要覽》,1929

入口右側之名稱有「臺南州新化郡新化街」字樣。

圖3:入口右側之名稱有「臺南州新化郡新化街」字樣。

圖像來源:《新化郡要覽》,1929

 

第1代街役場(俗稱「杉仔樓」)的位置,林美惠認為位於安樂酒家對面(今信義街屈臣氏往東一點點),[21]康文榮則指出即今信義街正宗肉圓與老街綠豆湯的位置。[22]按屈臣氏位於信義街213號,老街綠豆湯與正宗肉圓位於信義路198、200號,林、康所指位置相去不遠,應是同一處。第1代街役場建於1920年10月,係因地方官制改正的結果。[23]至於遷建的原因,主要是因為第1代街役場空間不敷使用,又為民宅包圍,導致擴建不易。因此於1934年遷建於今中正路與忠孝路交叉路口。[24]第2代街役場之建物依然留存,即今「1934古蹟餐坊」。

第2代街役場的圖面與記載,在陳信安、王耀德等的努力下,終見天日。當搜尋新化市區改正計畫之時,於《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冊號10556)中發掘出1929年之〈新化街市區改正費資金借入許可指令案〉,檔案內包括了第2代街役場的設計圖面。[25]至於興建第2代街役場的資金來源,筆者則在《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中,尋獲另有一份檔案:〈指令第七三九號臺南州新化街街役場廳舍並市場改築資金借入ノ件〉(冊號10622),亦有明載。綜合兩份文件,可見街役場遷建之事早有規畫(1929-1934)。此外,第2代街役場的平面配置圖中,僅有會議室,而無公會堂。相信這是因為公會堂開放予社會大眾使用,無論民間團體舉辦活動,或是個別人士舉辦婚禮,進出民眾過多,均會妨礙街役場辦公。因此在第2代街役場中,並無設置公會堂。

依據第2代公會堂之日治時期地籍資料(新平段724地號),該地段原為林○文所有,後於1912年轉移給新化公學校(今新化國小),[26] 1921年再轉給新化郡新化街。當地耆老指出,今新化區公所、圖書館及後方停車場均為原公學校之地,區公所及圖書館則是當時的校長宿舍及游泳池。[27]公會堂鄰近區域,除新化公學校外,今民生路為臺糖運送蔗糖之火車鐵軌,今果菜市場則為牛墟,早於1901年即已開設,[28]每逢交易時間,都相當熱鬧。

臺南市文化局進行勘查時,屋頂主樑仍高掛建屋時的「棟扎」,上有「四柱尊奉祭祀神代永盛棟」字樣。[29]至於「棟札」上列出的工事建設相關人士,則可分為兩組。工事建設委員長平良加、工事建設副委員長丸山善作、工事建(泐)佐伯長一、工事設計小野寺豐吉等均為新化郡役所官員,[30]證明此公會堂層級為郡級。其餘工事負責人桐原為安、大工頭梁森川助三郎、大工副頭梁西崎勝造、鐵工頭茅野秀教、左官頭黃狗熊等則是施工人員。至此,則新化公會堂的變遷,已相當明朗。第1代新化公會堂為街庄層級,位於第1代新化街役場2樓。第2代新化公會堂為郡級,位於現址,但土地屬於新化街所有。

 

表4 新化郡公會堂工事建設相關人士

職稱姓名出身
工事建設委員長平良加原為臺南州臺南市協議會員,1936-1939年為新化郡役所地方理事官(郡守)。
工事建設副委員長丸山善作原為臺南州內務部勸業課技手,1934年調任新化郡役所庶務課屬,1937年轉任東石郡役所庶務課。按屬負責庶務方面的業務。
工事建(泐)佐伯長一原為臺南州警務部衛生課警部,1936至1937年為新化郡役所警察課警部。按警部相當於警察課課長。
工事設計小野寺豐吉原為臺南州內務部土木課之土木吏員,1933至1940年間任職新化郡役所庶務課技手。按技手負責技術方面的業務。
工事負責人桐原為安承包商
大工頭梁森川助三郎工頭
大工副頭梁西崎勝造副工頭
鐵工頭茅野秀教鐵匠
左官頭黃狗熊泥水匠
(泐)頭可能為建具頭(門窗師傅)或瓦師頭(磚瓦師傅)等。

資料來源:本研究調查整理而成

 

1937年2月16日完工後的新化郡公會堂,因鄰近公學校,經常作為畢業照的拍攝地點。此外,該建築亦作為集會場所與舉辦婚喪喜慶及藝文活動之處。[31]

如前述第1代公會堂就有許多民間團體集會的記錄,第2代公會堂除新化郡製果會社(1942)等集會活動外,亦有民眾租用作為舉辦婚禮的場地。如梁○元與許○菊就於1939年在公會堂前拍攝結婚紀念照。[32]1937年中日戰爭爆發後,為配合日本國內「國民精神總動員」而展開皇民化運動,其內容除承繼先前之社會教化運動,也包括加強日語常用運動、參拜神社、推行日本生活樣式等。[33]導致各地公會堂沾染政治控制色彩,成為政治教化的場域。[34]印證於新化公會堂,1937年之後確實出現了皇民學校、皇民奉公會、壯丁團、青年團等的集會活動。

 

 

四、戰後的新化公會堂及周遭變化

戰後,國民政府宣布全省公會堂一律改稱「中山堂」,新化公會堂因而改名,仍為民眾舉辦婚喪喜慶、集會、藝文活動之場所。但因鄰近的新化國民學校(今新化國小)、新化初級中學(今新化國中)缺乏禮堂,所以學校的重大活動及畢業典禮,都會在此舉行。1949年國府播遷來臺,由於大批軍隊無處可住,就借住在學校與公共場所。新化國小、國中校舍則為裝甲部隊借用,導致許多學童每天要徒步兩公里到其它地方上課,而公會堂更成為軍隊眷屬暫住之處,多以低階軍官為主。隨後,又有一批工兵部隊佔用公會堂後方之地(今停車場),此處原為菜園,工兵部隊在此蓋營舍並駐紮於此。[35]新化中山堂在軍眷離開後,仍有活動在此舉辦,且使用者不僅是新化鎮鎮民,因其前身為新化郡公會堂,原新化郡下9鄉鎮亦多利用此地集會。[36]

戰後,臺灣各地地公會堂,有許多都被中國國民黨民眾服務站借用,[37]新化公會堂也是如此。中國國民黨新化民眾服務站(國民黨新化地方黨部:臺南縣第31區黨部),成立於1953年,原址位於中正路466號,是日治時期的輕便車車車庫。1955年改稱新化民眾服務站,仍於舊址辦公。[38]後因屋舍狹小,經新化鎮政治綜合小組決議,計劃在原址重建,1樓出租,2、3樓作為辦公廳及會議室。但經過當時民眾服務站主任張守誠及鎮長王教本討論,認為中山堂乏人使用,且有會議室空間,不如遷往中山堂。[39]

只是,中山堂需有經費重新整理,於是約1963年時,鎮長王教本透過當時省議員梁許春菊爭取經費,由鎮公所設計,增建中山堂前方之二層樓建築,後方仍維持原貌。同時增建之工程還有鎮公所之禮堂(現已拆除)。[40]此工程1967年完工,民眾服務站遂遷移至此,1樓為辦公室及小型會議室,2樓為活動場所,多為柔道訓練與土風舞練習,後因場地不敷使用,又於1967年至1991年間增建3樓,同樣作為舉辦活動的空間。[41] 除了增建三樓外,左側尚增建服務站主任宿舍(現已拆除)。

民眾服務站遷至中山堂後,產權並非中國國民黨所有,陳天河主任期間,曾希望透過代表會售予中國國民黨,但此案並未通過。[42]民眾服務站初至中山堂時,未付租金,直到張三松先生於1986年5月出任財政課長後,才開始繳交。每年50幾萬的租金,挹注了新化鎮公所之財務,[43]而民眾服務站目前仍租用此地。

中山堂周遭,戰後亦出現轉變,陸續興建了新化高中、臺灣自來水公司新化服務所、果菜市場、圖書館與新化區公所,使中山堂一帶搖身變為新化鎮行政中心。今新化區公所原為新化國小校長、教職員宿舍與游泳池。新化國小先屬公所管轄,後收歸縣府時,公所並未將中山堂周遭土地一併移交,這就是1996年鎮公所(今新化區公所)能落成於此的原因之一。[44]

新化中山堂由中國國民黨黨部使用後,黨部重要會議均在此舉行,也出借給鎮內居民使用,但因建物使用多年,漸有損壞之處,於陳天河擔任服務站主任時,因瓦片會漏水,曾重新修繕。[45]但後續使用多年,並未注意維護,且靠近自來水公司處,原有一株百年榕樹,[46]民眾又在此樹旁經營小吃攤,均使建物維護不易,甚至民眾傳言為危樓,故希望政府能加以重新整修。[47]

隨著90年代社區總體營造的風潮,新化在地有心人士開始重新發掘並保護歷史建物,也獲得民眾及公所的支持,陸續有新化老街、街役場、武德殿的成功保存,居民也重新以「公會堂」稱呼此建物。新化公會堂之歷史價值,在大家努力下,逐漸浮現,並討論如何活化,後於2008年6月10日指定為歷史建築,一度也曾規劃作為遊客服務中心,[48]希望未來能讓公會堂風華再現。

 

五、結論

日人治台時期,各種新式社交活動逐步引進臺灣,但缺乏公共空間進行集會或休閒健身之場所,於是於臺灣各地興築公會堂。新化公會堂則因應街役場的搬遷與新化躍昇鄰近9大街庄之核心,而出現了兩代公會堂。

第1代公會堂為「新化街公會堂」,位於第1代街役場(俗稱「杉仔厝」)2樓,1927至1933年間,各種集會活動頻繁。但隨著街役場的遷移而消失。第2代公會堂為「新化郡公會堂」,建於1937年2月16日,原為新化公學校用地。落成以後,不但是鄰近9街庄民間團體集會、民眾舉行婚禮之地,皇民化運動如火如荼進行之際,也成為皇民學校、皇民奉公會、壯丁團、青年團等的集會場域。

戰後初期,「新化郡公會堂」更名為中山堂,曾為裝甲部隊借用,作為低階軍官眷屬住處。1963年後陸續增建二樓與三樓,公會堂原始樣貌遂逐漸隱藏於現代化外觀之下。1967年,中國國民黨新化民眾服務站遷移至此,使用至今。2008年6月10日由於其歷史與建築價值,由臺南市文化局登錄為歷史建築,於是辦理調查與修復計畫。期待未來能加以活化利用,並結合週遭之景物,再造公會堂川流熙攘之榮景。

 

參考書目

一、史料

(一)日治以前

《二嶺街重建觀音亭捐緣碑》(現存新化觀音亭)。

尹士俍,《臺灣志略》(臺北:遠源,2004)。

江樹生譯,《熱蘭遮城日誌(第二冊)》(臺南:臺南市政府,2002)。

佚名,《安平縣雜記》(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8)。

村上直次郎譯注,中村孝志校注,郭輝譯,《巴達維亞城日誌(第一冊)》(臺中: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70年)。

陳漢光、賴永祥編,〈永曆十八年臺灣軍備圖〉,《北臺古輿圖集》(臺北市,臺北市文獻委員會,1957年)。

程紹剛譯註,《荷蘭人在福爾摩莎》(臺北:聯經,2002)。

蔣毓英,《臺灣府志》(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0)。

臺灣總督府總務局地方課編,《臺灣地方制度法規輯覽》,(臺北:臺灣總督府內臺灣地方自治協會,1943)。

謝金鑾、鄭兼才,《續修臺灣縣志》(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2)。

藍鼎元,《東征集》 (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8) 。

(二)日治以後

新化公會堂棟札(現存臺南市文化局)。

新化郡役所編,《新化郡概況(昭和四年版)》(臺北:成文,1983重印)。

新化郡役所編,《新化郡概況(昭和九年版)》(臺南:頃安開進堂,1935)。

臺南州政府,《臺南州社會事業要覽 昭和12年》(臺南:臺南州政府,1937)。

臺南州政府,《臺南州社會事業要覽 昭和14年》(臺南:臺南州政府,1939)。

臺南州政府,《臺南州社會事業要覽 昭和15年》(臺南:臺南州政府,1940)。

臺南州政府,《臺南州社會事業要覽 昭和17年》(臺南:臺南州政府,1942)。

臺南州政府,《臺南州厚生事業要覽》(臺南:臺南州政府,1944)。

二、口述

前保西國小鍾騰校長訪談錄(未出版)。

前新化鎮公所財政課長訪談錄(未出版)。

前聯合報記者曾柏榮訪談錄(未出版)。

新化文史工作室康文榮先生訪談錄(未出版)。

新化民眾服務社施利茂主任訪談錄(未出版)。

三、專書、調查報告

王育才,〈西元1970年代前臺灣公共集會型建築之調查研究〉(臺北: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工程技術研究所建築設計學程碩士論文,1999年)。

杜正宇、吳建昇等,《新化鎮志》(新化:新化鎮公所,2005),頁231。

財團法人成大建築文教基金會,《臺南市市定古蹟「原臺南公會堂(含吳園)」調查研究與修復計畫》(臺南市:臺南市立文化中心,1999)。

陳信安,〈日治時期的新化武德殿,新化楊逵文物館〉,《臺灣日治時期建築》授課資料(作者自編,未出版)

陳信安等,《臺南縣歷史建築新化武德殿調查研究》(臺南:臺南市政府,2008)

黃俊銘等,《新竹公會堂修復、再利用及管理維護計畫》(新竹: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2011年)。

曹婷婷,《大臺南市文化資產特展圖錄──原臺南農校日式宿舍群》(臺南:臺南市文化資產保護協會,2011)。

張淑君等,《彰化縣縣定古蹟鹿港公會堂修護工程工作報告書》(彰化:彰化縣文化局,2009年)。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編,《臺灣地名辭書:臺南縣》(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99)。

四、期刊論文

石萬壽,〈明鄭時期臺灣漢人的墾殖〉,《臺灣史研究暨史蹟維護研討會論文集》(臺南:成功大學歷史學系,1990)。

杜正宇,〈真相與想像之間:論美國貝茜羅斯故居的歷史保存〉,《成大歷史學報》,第42期(2012年6月)

陳凱雯,〈日治時期基隆公會堂之研究—兼論基隆地方社會的發展〉,《海洋文化學刊》,第3期(2007年12月)。

林美惠,〈新化市街的歷史變遷〉(臺南:國立臺南大學臺灣文化研究所碩士論文,2010)。

柯勝釗,《日治時期臺南社會活動之研究──以臺南公會堂為例》(臺南:臺南大學鄉土文化研究所碩士論文,2002)。

蔡慧玉,〈日治臺灣街庄行政(1902-1945)的編制與運作:街庄行政相關名詞之探討〉,《臺灣史研究》,3卷2期(1996)。

五、報導

〈新化民服社續約無礙公會堂整修〉,《中華日報》(2012年12月20日)。

〈新化公會堂 先修天花板〉,《中華日報》(2011年11月24日)。

〈新化公會堂將成遊客服務中心〉,《中華日報》(2008年8月26日)

〈新化公會堂是危樓?誤傳啦!〉,《聯合報》(2006年12月5日C2版)。

〈新化公會堂  百年老榕沒救了〉,《聯合報》(2006年11月28日C2版)。

六、網站

「新化國小校史沿革」:163.26.179.8/~wpmu05/wpmu/shintroduce/。

「臺灣大百科全書」: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3803

「臺灣總督府職員錄」:http://who.ith.sinica.edu.tw/mpView.action

七、外文

Michel Foucault, “Of Other Spaces,” trans. Jay Miskowiec, Diacritics, Vol.16, No.1(1986).

 

[1] Michel Foucault, “Of Other Spaces,” trans. Jay Miskowiec, Diacritics, Vol.16, No.1(1986); 杜正宇,〈真相與想像之間:論美國貝茜羅斯故居的歷史保存〉,《成大歷史學報》,第42期(2012年6月),頁23、34。

[2] 新化地區在文獻之中,最初是以大目降為名,如陳漢光、賴永祥編之〈永曆十八年臺灣軍備圖〉,收入《北臺古輿圖集》(臺北市,臺北市文獻委員會,1957年),就載為「大目降民社」;不過,在清初以後就逐漸出現大穆降之名,如康熙末年載記朱一貴事件的藍鼎元,《東征集》 (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8)就記載為「大穆降」,故在清代大抵都有混用的情況,一直到清末仍然如此,如光緒年間的(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8)載「大目降」,光緒二年《二嶺街重建觀音亭捐緣碑》(現存新化觀音亭)則載為「大穆降」。自日治以後,日人初期官方文書以「大穆降」為主,不過自1897年「大目降辨務署」設置以後,就都以「大目降」為主,然而也都有混用的情況。

[3] 該社合併自新港社旁的Teopan、Tatenpoan及Tibolegan三小社。

[4] 程紹剛譯註,《荷蘭人在福爾摩莎》(臺北:聯經,2002),頁516-517;江樹生譯,《熱蘭遮

城日誌(第二冊)》(臺南:臺南市政府,2002),頁258之1644年4月15日條載:部分大目降社、

目加溜灣社人違反禁令,離開新港社、去到那裡居住,之後又被迫回到新港社。

[5] 村上直次郎譯注,中村孝志校注,郭輝譯,《巴達維亞城日誌(第一冊)》(臺中:臺灣省文獻委

員會,1970年),頁180。

[6] 陳漢光、賴永祥編,〈永曆十八年臺灣軍備圖〉,《北臺古輿圖集》(臺北市,臺北市文獻委

員會,1957年),頁5。

[7] 尹士俍,《臺灣志略》(臺北:遠源,2004),頁44。

[8] 石萬壽,〈明鄭時期臺灣漢人的墾殖〉,《臺灣史研究暨史蹟維護研討會論文集》(臺南:成

功大學歷史學系,1990),頁178-181。

[9] 其駐地所在俗稱「大目降營盤」,約在今新化圓環附近。蔣毓英,《臺灣府志》(臺北:臺灣

銀行經濟研究室,1960),頁207。

[10] 謝金鑾、鄭兼才,《續修臺灣縣志》(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2),頁9-12。

[11] 臺灣總督府利用大、小字之制度,將地籍(番地)與戶籍(番地)合為一體,使之具備獨立

的地籍及戶籍條件,結合地籍編號番地及戶籍編號番地為基礎,一直延用至1945年,甚至戰後,

國民政府亦一度延用此一制度,將大小字,改制為地段、小段之制度。

[12] 1940年善化庄又升格為善化街。

[13]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編,《臺灣地名辭書:臺南縣》(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99),頁519。

[14] 蔡慧玉,〈日治臺灣街庄行政(1902-1945)的編制與運作:街庄行政相關名詞之探討〉,

《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3卷2期(1996),頁98-99。

[15] 陳凱雯,〈日治時期基隆公會堂之研究—兼論基隆地方社會的發展〉,《海洋文化學刊》,第3期(2007年12月),頁76-88。

[16] 陳凱雯,〈日治時期基隆公會堂之研究—兼論基隆地方社會的發展〉,《海洋文化學刊》,第3期(2007年12月),頁77-80。

[17] 黃俊銘計畫主持,《新竹公會堂修復、再利用及管理維護計畫》(新竹: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2011年),頁2-14。

[18] 財團法人成大建築文教基金會,《臺南市市定古蹟「原臺南公會堂(含吳園)」調查研究與修復計畫》(臺南市:臺南市立文化中心,1999),頁2-14、2-15。

[19] 王育才,〈西元1970年代前臺灣公共集會型建築之調查研究〉(臺北: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工程技術研究所建築設計學程碩士論文,1999年),頁117-120。

[20] 臺南州政府,《臺南州社會事業要覽 昭和12年》(臺南:臺南州政府,1937),頁89、臺南州政府,《臺南州社會事業要覽 昭和14年》(臺南:臺南州政府,1939),頁59、臺南州政府,《臺南州社會事業要覽 昭和15年》(臺南:臺南州政府,1940),頁165、臺南州政府,《臺南州社會事業要覽 昭和17年》(臺南:臺南州政府,1942),頁67、臺南州政府,《臺南州厚生事業要覽》(臺南:臺南州政府,1944),頁49,收錄於永岡正己,《植民地社会事業関係資料集  臺灣編43》(東京:近現代資料刊行会,2001)。

[21] 林美惠,〈新化市街的歷史變遷〉(臺南:國立臺南大學臺灣文化研究所碩士論文,2010),頁101。

[22] 新化文史工作室康文榮先生口述。

[23] 新化郡役所編,《新化郡概況(昭和四年版)》(臺北:成文,1983重印),頁17、新化郡役所編,《新化郡概況(昭和九年版)》(臺南:頃安開進堂,1935),頁33。

[24] 陳信安主持,《臺南縣歷史建築新化武德殿調查研究》(臺南:臺南市政府,2008),頁2-31;陳信安,〈日治時期的新化武德殿,新化楊逵文物館〉,《臺灣日治時期建築》授課資料(作者自編,未出版);林美惠,〈新化市街的歷史變遷〉(臺南:國立臺南大學臺灣文化研究所碩士論文,2010),頁101-102;新化文史工作室康文榮先生口述。

[25] 陳信安主持,《臺南縣歷史建築新化武德殿調查研究》(臺南:臺南市政府,2008),頁2-35-2-42;陳信安,〈日治時期的新化武德殿,新化楊逵文物館〉,《臺灣日治時期建築》授課資料(作者自編,未出版)。

[26] 新化公學校於昭和16年(1940)4月1日改名為新化北國民學校。參見「新化國小校史沿革」:163.26.179.8/~wpmu05/wpmu/shintroduce/(2013年6月5日)。

[27] 新化民眾服務社施利茂主任口述(2013年7月5日)及前新化鎮公所財政課長張三松口述(2013年6月21日)。

[28] 林美惠,〈新化市街的歷史變遷〉(臺南:國立臺南大學臺灣文化研究所碩士論文,2010),頁105-106。

[29] 蔡青容,〈新化公會堂 先修天花板〉,《中華日報》(2011年11月24日)。

[30] 平良加、丸山善作、佐伯長一、小野寺豐吉等人,均為當時新化郡役所官員。參見中研院臺史所之「臺灣總督府職員錄」:http://who.ith.sinica.edu.tw/mpView.action (2013年8月20日)。

[31] 曹婷婷,《大臺南市文化資產特展圖錄──原臺南農校日式宿舍群》(臺南:臺南市文化資產保護協會,2011),頁225。

[32] 此照片由新化文史工作室康文榮先生收藏。

[33] 蔡錦堂,〈皇民化運動〉,《臺灣大百科全書》(臺北:文化部,2009):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3803

[34] 柯勝釗,《日治時期臺南社會活動之研究──以臺南公會堂為例》(臺南:南師鄉土文化研究所碩士論文,2002),頁72-80。

[35] 以上為前保西國小鍾騰校口述(2013年7月5日)。

[36] 前新化鎮公所財政課長張三松口述(2013年6月21日)。

[37] 張淑君主持,《彰化縣縣定古蹟鹿港公會堂修護工程工作報告書》(彰化:彰化縣文化局,2009年),頁2-7。

[38] 杜正宇、吳建昇等,《新化鎮志》(新化:新化鎮公所,2005),頁231。

[39] 前聯合報記者曾柏榮口述(2013年7月5日)。

[40] 前新化鎮公所財政課長張三松口述(2013年6月21日)。

[41] 前聯合報記者曾柏榮口述(2013年7月5日)。

[42] 前聯合報記者曾柏榮口述(2013年7月5日)。但根據前新化鎮公所財政課長張三松表示,該提案未曾提出。

[43] 前新化鎮公所財政課長張三松口述(2013年6月21日)。

[44] 前新化鎮公所財政課長張三松口述(2013年6月21日);林美惠,〈新化市街的歷史變遷〉(臺南:國立臺南大學臺灣文化研究所碩士論文,2010),頁195-197。

[45] 前聯合報記者曾柏榮口述(2013年7月5日)。

[46] 該榕樹後因染褐根菌,現已不存。見吳淑玲,〈新化公會堂  百年老榕沒救了〉,《聯合報》(2006年11月28日C2版)。

[47]〈新化公會堂是危樓?誤傳啦!〉,《聯合報》(2006年12月5日C2版)。

[48] 林孟婷,〈新化公會堂 將成遊客服務中心〉,《自由時報》(2008年8月26日)。

 

本文刊登於臺南文獻第四輯(2013.12),頁122-138。

 

本文作者:

王御風,高雄海洋科技大學基礎教育中心助理教授、成功大學歷史學研究所博士。

杜正宇,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博士後研究員、成功大學歷史學研究所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