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八事件在高雄

二二八事件在高雄[1]

二二八事件發生於1947年2月27日的台北,事件發生隔日(2月28日)高雄市已得知,黃仲圖嚴囑部下鎮靜處置,切勿輕言妄動,力求避免與民眾引起糾紛,並加緊辦理糧食拋售,安定民生。[2]當時高雄市參議會正在召開第一屆第四次會議(2月24日開始召開),雖然會議仍照常進行,但市面上已逐漸出現不安的狀態。3月1日,台北與高雄間的電話已經不通,社會上也人心惶惶。2日,事件已蔓延到嘉義,台南、高雄則是下一個目標,當日下午市府召開會議討論對策,但無結論。此時高雄市的駐軍已有所更動因應,原本高雄地區駐兵處有三:一、高雄要塞司令部,司令彭孟緝,官兵2,739人,為南部防衛的指揮。二、整編21師獨立團,團長何軍章,官兵3,172人,駐防鳳山五塊厝,保護南部最大的軍火庫。三、海軍台澎專員公署,以高如峰為首,官兵2,397人,但缺乏戰力,且在3月1日,海軍總司令部第二基地成立後裁撤,該基地有兵2連。事件發生前,彭孟緝對要塞司令部及21師均發佈密令,要求其集中待命,準備應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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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由台北南下的民眾數百人,由台南乘卡車進入高雄,台南工學院的學生也陸續抵達高雄,與高雄當地民眾匯集後,展開高雄二二八事件,不但在市面出現圍攻警局、憲兵隊、搶奪侮辱外省人的情形,駐105後方醫院的獨立團第七連也受到400多名群眾圍攻,治安逐漸混亂。當日晚上,市參議會閉幕,循例在新高雄酒家聚會,就有許多人前往圍堵外省籍官員,警察局長童葆昭座車遭人焚燬,個人也遭攻擊,先逃至市參議員王清佐家中,但王拒絕讓其躲藏,後又前往要塞司令部要求保護。同時遭毆打者尚有專賣局高雄分局長宓汝卓及臺灣銀行經理曾昭徇。[4]

 

4日凌晨,各警察局線路多被割斷、失去聯絡,員警武器多被民眾劫去,甚至許多台籍員警也加入群眾陣營,[5]再加上同日屏東市也爆發「三.四事變」,群眾士氣大振,市區也進入混亂狀態,軍警與群眾發生零星衝突,許多地點,如省立第一中學、煉油廠均組成自衛隊,維持秩序、並將外省籍民眾集中管理,此舉究竟是軟禁或是保護,事後軍方與群眾各持己見,也正因此,這兩處後成為軍方鎮壓之主要目標,死傷最慘重。

 

同日,黃仲圖開始召集地方人士,商討對策,試圖弭平混亂,但徒勞無功,市區一片混亂,高雄監獄中有40餘名犯人,也全部越獄逃走。[6]此時高雄市區內軍隊已完全撤退至壽山,國軍軍力集中於壽山、左營、鳳山軍械庫,左營地區在區長阮朝臨醫師斡旋下,軍民仍保持一定的克制力。同日下午,警總任彭孟緝為南部防衛區司令,劃定嘉義、台南、高雄、屏東等縣為南部防衛區,但在長官公署及中央仍未決定如何處理該事件情形下,彭孟緝仍按兵不動。[7]

 

5日,市參議會依照台北方式,組織高雄市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下分治安、宣傳、糧食、醫療等組,以議長彭清靠為主任委員、市參議員郭萬枝為警察局長、原高雄監獄監獄長呂見發為監獄長、[8]呂見利留任看守所所長、葉鴻鐵為港務局長。但市區並未因此平靜,群眾不僅開始攻擊要塞司令部,並包圍105後方醫院,要求奪取槍械、物資,並未得逞;另有一軍方巡邏卡車與群眾發生衝突,造成群眾當場有7、8人死亡;群眾在市區也四處劫掠,晚上更對著壽山駐軍射擊,[9]全市呈現風雨飄搖的狀況。

 

在彭孟緝的心中,一開始就認定此次事件是有心人士之叛變,非武力不得解決,在要塞司令部受攻擊後,決意反擊,先以日語喊話,要求民眾繳械投降,若不從,則砲轟高雄市,隨即以七五炮轟擊市立體育場,逼迫群眾談判。在兩者中斡旋之市長黃仲圖、議長彭清靠及群眾領袖涂光明、范滄榕、曾豐明,於5日下午拿出民間的「和平條款」[10],希望能上山與彭孟緝談判,但彭不允許。

 

6日上午9時,市長黃仲圖、議長彭清靠、苓雅區長林界、台電高雄辦事處主任李佛續、群眾領袖涂光明、范滄榕、曾豐明等7人,獲允上山談判,雙方坐定後,彭孟緝表示不可能接受「和平條款」,隨即拍桌怒斥暴徒荒謬,其士兵即以涂光明欲掏槍之由,將涂光明、范滄榕、曾豐明等3人逮捕,其餘4人則枯坐等待。[11]彭孟緝隨即決定出兵平亂,中午12時出發,主要目標有二;一是市政府,另一則是火車站、第一中學,其目標就是位於市府,以市參議員為主的「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以及有大批外省籍居民被扣留的第一中學。

 

負責進攻市府是要塞司令守備大隊陳國儒部,由於市府樓上曾開槍,因此軍隊一到達就開始掃射及丟擲手榴彈攻擊,當場有五、六十名在市府的民眾喪命。當天晚上及隔天早上,士兵再攻擊躲在愛河及地下室的民眾,讓待在市府的民眾死傷慘重。

 

攻擊火車站的是二十一師何軍章團第三營,其抵達後,開始掃射地下道,完成驅逐聚集在火車站的「暴民」,後進入第一中學,「解救」保護在內的外省籍民眾,並追擊由火車站逃入之民眾,當軍隊接近時,第一中學內曾開槍反擊,造成士兵中彈陣亡,於是軍隊調來迫擊砲轟擊,翌日又調來更多迫擊砲攻擊,直到確定無人在內為止,並結合由市府來支援的陳國儒部,開始對附近的三塊厝民宅搜索,所有居民都被集中到車站廣場,老弱婦孺先行釋回,男性則用電線綁手,經過保釋才能離開。

 

經過6、7日的攻擊,政府軍已控制高雄地區,7日中午,彭孟緝將軟禁在山上的黃仲圖、彭清靠及李佛續釋放回市府,涂光明、范滄榕、曾豐明則就地正法。[12]左營地區的海軍司令部也於7日控制左營市區,8日軍方則包圍煉油廠,逮捕其自衛隊「義勇隊」。[13]高雄地區至此已由軍方掌控,並展開綏靖工作。[14]

 

[1] 因其發生於三月三日,因此亦被稱之為「三三事件」,加以區隔全台各地在不同時期爆發的動亂,但一般民間並不熟悉,仍以「二二八事件」稱呼,為免一般民眾混淆,本文亦沿襲稱之。

[2] 黃仲圖,〈高雄市「二.二八」事變報告書〉,《臺灣「二.二八」事件檔案史料》(南京:檔案出版社,1991年12月第1版),頁489。

[3] 許雪姬,《續修高雄市志卷八社會志  二二八事件篇》(高市:高市文獻會,1995年6月初版二刷),頁38-39。

[4] 許雪姬,《續修高雄市志卷八社會志  二二八事件篇》,頁40。

[5] 黃仲圖,〈高雄市「二.二八」事變報告書〉,《臺灣「二.二八」事件檔案史料》,頁490。

[6] 黃仲圖,〈高雄市「二.二八」事變報告書〉,《臺灣「二.二八」事件檔案史料》,頁490。

[7] 許雪姬,《續修高雄市志卷八社會志  二二八事件篇》,頁41及52。

[8] 其監獄長一職方於2月17日改為傅秉衡。

[9] 許雪姬,《續修高雄市志卷八社會志  二二八事件篇》,頁41-42。

[10] 「和平條款」共九條,分別為:

一、壽山即要塞司令部駐地、左營、陸橋以及市內各處軍隊,即須全部停戰撤退。

二、病院即一○五後方醫院,今日由本會—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高雄分會一一接收,但院中病人由本會負責治療,除軍隊—二十一師獨立團三營七連—隨身武器外,由本會負責保管。

三、五塊厝倉庫—台灣南部最大軍械倉庫一切物品、藥品交本會接收,但軍火由本會負責。

四、市民一切死傷,應照台北市辦法,負責賠償。但聯絡員應予特優撫恤,對開槍士兵,尤須以極刑。

五、治安未恢復前,所有外省人不得下山,但所需蔬菜油鹽由本會供給。

六、高雄市以外軍隊,一概不准侵入市內。

七、被捕民眾即刻交本會帶回。

八、雙方如有不法行為,軍民共同嚴辦。

九、此次事件關係人員,不得追究。

見許雪姬,《續修高雄市志卷八社會志  二二八事件篇》,頁43。

[11] 涂光明究竟有沒有掏槍,是引起諸多爭議的公案。彭孟緝堅持涂光明有此行為。但同行之李佛續表示無此印象,目前一般認定此為彭孟緝扣押談判代表的藉口。至於彭為何要扣押談判代表,採取軍事行動,根據許雪姬的分析,有下列五因素:一、彭由廣播中獲得錯誤訊息,誤認以南方同志會名義募集的臺籍日本兵,若集合起來共有十餘萬人,而要塞兵只有兩千,寡不敵眾。二、鄰近高雄的鳳山五塊厝是全省最大軍火庫,不能有失,否則武器流失再要平亂,非常困難。三、外傳原住民及潛匿的日本人將在六日抵達高雄。四、來自警總要彭出兵救援台南、屏東、嘉義的壓力,彭需先平定高雄,方有餘力出兵。五、軍隊及全市外省居民已困在壽山要塞,彭需打開局面。見許雪姬,《續修高雄市志卷八社會志  二二八事件篇》,頁44-45。

[12] 另一位苓雅區長林界則繼續囚禁,後以「聚集流氓,非法組織保安隊,劫奪焚殺擾亂治安,提出不法條件,脅迫繳械」為由,加以處死。

[13] 高雄煉油廠的「義勇隊」在此次事件中所受境遇最為不公,其組成是為保護煉油廠及內部員工安全,在事件告一段落後,也準備恢復正常作息,卻不料因煉油廠警察隊長陳阿軻與「義勇隊」成員不睦,有意挑起自衛隊與軍方的誤會,而自衛隊的名稱「義勇隊」也引起軍方懷疑,於是在8日開始展開逮捕,至14日為止。見許雪姬,《續修高雄市志卷八社會志  二二八事件篇》,頁53-54。

[14] 許雪姬,《續修高雄市志卷八社會志  二二八事件篇》,頁44-51。

 

(本文出自《高雄社會領導階層的變遷》(台北:玉山社,2013),頁290-295,有關該事件之前因後果,亦請參考本書。)

本文作者:王御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