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八事件在屏東

二二八事件在今日的屏東縣境,屏東市、東港、林邊、枋寮均傳出衝突,其中以屏東市的「三四事件」最嚴重,後來的清鄉等動作,也多半針對屏東市的衝突,以下略述其經過:

二二八事件在台北發生後,屏東的各級參議員及國大代表分成兩派,一派以市參議會副議長葉秋木為首,主張響應台北的處委會;另一派以市參議會議長張吉甫為主,主張和平解決。這兩派原在議會中即有嫌隙,至事件發生後看法仍互異,可謂其來有自。下午,在火車站,本省人對外出的外省人怒目而視,氣氛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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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二二八事件發生的新公園(現更名為二二八紀念公園)中,悼念二二八事件的紀念碑。

4日,屏東的「三四事件」正式展開。先是清晨在火車站已有毆打外省人之事,不久有大批民眾集合在郵電局前企圖暴動,市面難以控制,9時處理委員會開會,席中有青年提議接收警局的武器,會中決議「由各機關選出代表接洽移交管理」。會議結束後,市參議員顏石吉等十一人往見市長,交涉解決武裝之事,為市長所拒;後又要求勸告憲兵隊及駐軍解除武裝,市長以無權答應而拒絕。此時民眾已湧至市府外,警察局長見狀為避免警民衝突,乃撤回市府、警局四周的崗哨。12時半雙方起衝突,有部分群眾衝入市府欲挾持市長,市長在警察局長的護衛下離開市府,轉往憲兵隊,拍電報向陳儀報告事情的經過,並請示方針。

為了和平解決並制止另一波衝突,參議會秘書簡清榆,乃組織治安糾察隊監視葉秋木等人的行動,並壓制衝動的民眾。下午簡秘書為了明瞭青年行動隊的虛實,乃利用青年團籌備主任黃聯登召集青年團員於中山堂點閱,當時青年團曾提出改善台灣政治及要求陳儀長官退休的事項,簡秘書勸以和平方式解決。是晚8時,葉副議長、簡秘書等4人至憲兵隊見市長,雙方相互提出條件,最後達成憲兵不開槍、收繳民間武器及和平解決等原則,在市長要求派2名人員駐守憲兵隊以便連絡的條件下,葉副議長乃留在憲兵隊。

5日憲兵隊的警戒線外集結不少民眾,其中,部分民眾手中有槍,9時民眾攻擊憲兵隊,激戰15分鐘後,警察陳澤春遇害。11時處委會代表顏石吉等再度往見市長,希望市長能照台南的辦法解決,市長仍拒絕。下午處委會在青年團開會,由議長張吉甫主持,會中一致認為防止警民再衝突,應請憲兵隊暫時退到飛機場,此一要求仍為市長拒絕。不過市長於是日晚上8時退往飛機場,其主要的考慮是市長自簡秘書處得到下列消息:群眾已到屏東農校取械,原住民數百人即將下山;若市長不離憲兵隊,將遭遇火攻,憲兵隊中只有憲兵10餘名、警察20餘名,戰力有限,且飛機場遠離市區,可免民眾攻擊。

6日,市長認為市面治安已有改善,簡秘書也認為緊張情勢已過,是收拾殘局之時了。下午「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屏東分會」正式成立,在成立大會中,通過了13項要求,包括有關政治、軍事、經濟等各方面的意見。市長為了解市區情況,乃請民政科長魏耀沌、葉副議長出飛機場,以了解外界情況。

7日,市長稱外界情況已無變化,而簡秘書卻認為此日是「外界空氣已趨最緊張的嚴重問題」,蓋因青年行動隊、學生隊不滿處委會的主張不一,處事懦弱,分設隊部於中央旅社與屏女,並設有作戰部、參議部,情勢緊張。由於簡秘書是市長、議長的「情報員」,青年行動隊不准其靠近,遂派葉副議長等前往勸阻,方始化解緊張情況。事情解決後,是晚青年團籌備主任黃聯登致電市長,明日將前往迎接市長回市政府。

8日張議長、省參議員陳文石到飛機場見市長,市長以未獲長官命令為由,不出機場,但為安定民心,仍派主任秘書等同往市府,並告訴民眾政府處理的苦心。張議長等離開後,21師何軍章團劉和嘯營長率軍至,出示長官電令,和平解決並肅清叛亂分子。12時半處委會部分重要人員至機場,市長命令下午3時前必須收回武器。3時劉營長進入市區,除擄獲7人外,未遇反抗,劉營長並至中央旅社釋放拘禁的外省人員25名。[1]

9日,市長自飛機場回市府,各機關恢復辦公,三四事件也告一段落,這時憲兵隊也開始拘捕人犯,葉秋木、莊迎首被逮捕。12日,市長再命簡清瑜、孔德興、陳明和、陳文石等人每日在議會幫忙恢復秩序。同日依「屏東市軍政憲警及各級戶政人員聯合清查戶口應行注意事項」,以區為單位進行戶口清查工作,主要在肅清不良分子、清查不法物品及調查日治時期的活躍分子,並進行七戶連保的工作,一戶有罪,六戶同罪,全市七區於15日清查完畢。[2]

[1] 行政院研究二二八事件小組,《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台北:時報,1994年),頁128-130。
[2] 行政院研究二二八事件小組,《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頁230。

 

本文作者:王御風